2022年11月03日 17:33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3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通过个人自愿申报、学院统一答辩、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以下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2022年11月3日至11月7日。如有异议请实名向学院学生科或学生工作部(处)反映,联系电话:028-84079970、028—84079551,联系地址:艺术大楼Y1211办公室。
拟推荐名单详见附件。
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
2022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