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国宋庆龄基金会的通知要求,启动我院2023-2024学年“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项目评选,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 资助额度及受助名额
1. 资助额度:5000元/生/年
2. 资助期限:2023-2024学年
3. 全院名额:1个(全校15个受助名额,学院拟推荐1人进入学校评审环节)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助学金学生的条件如下: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
3.申请者为正式注册在校的本科生;
4.申请者参评学年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5.自立自强,诚实守信,具有服务国家、回报社会的意识,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6.学习勤奋刻苦,努力钻研,学业成绩优良;
7.适当向革命老区、边疆民族地区学生倾斜,对生源地为甘肃省合作市、夏河县、海南省五指山市、保亭县、内蒙古卓资县、西藏那曲地区尼玛县等六个地区的学生予以优先认定。
(二)推荐受助学生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将终止资助。
1.因特殊原因,不能继续学业者;
2.参评学年违反校级校规受到处分者;
3.弄虚作假者;
4.有其他重大品行问题者。
三、 申请程序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认真填写附件1-《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大学生助学基金”申请表》(需录入填写,本人签字手写,正反面打印)
2.各专业审核材料、组织评审,根据申请人的成绩单、综测成绩、家庭背景资料等内容确定拟推荐人选(每个专业限推荐1人上报学院)。
3.学院审核材料、组织评审,最终推选1人参与学校评审(全院范围公示3个工作日)。2023年10月8日前各专业将学生申请材料报送学院学生科(艺术大楼Y1211办公室),学生个人申请表电子档(请统一命名为:专业+姓名+中海油助学金材料)同时发送至:448477145@qq.com。
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