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专业:
为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要求,持续推进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以下简称大创计划)工作,深化我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提高学生创新创业能力。经研究,学校决定启动2025年省级、国家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仅限本科生)
“大创计划”创新类项目负责人及成员应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四年制应为2年级学生,五年制应为2年级或3年级学生,团队成员不超过5人(含项目负责人);创业类项目负责人应为我校全日制本科在读学生,四年制应为2年级学生,五年制应为2年级或3年级学生,申报创业实践项目的负责人不作年级限制。创业类团队成员不超过7人(含项目负责人)。
二、项目管理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为引导大学生面向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重大战略需求,结合创新创业教育发展趋势,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突出创新创业成果,继续设立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重点支持领域项目(以下简称重点支持项目)。
重点支持项目本着“有限领域、有限规模、有限目标”的原则,支持具有一定创新性的基础理论研究项目和有针对性的应用研究项目,持续深化研究和实践,鼓励开展新兴边缘学科研究和跨学科的交叉综合研究。研究团队要有效利用高校和社会现有的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大学科技园、技术中心、技术转移中心、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等研究平台所拥有的一流学科和科研资源,积极开展前沿性科学研究、颠覆性技术创新、实质性创业实践。
(二)一般项目申报
重点支持领域外的项目在类型上分为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鼓励“国创计划”项目团队积极参与“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和产学合作创新创业联合基金项目申报。
1.创新训练项目:本科生个人或团队在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创新性研究项目设计、研究条件准备和项目实施、研究报告撰写、成果(学术)交流等工作。
2.创业训练项目:本科生团队在导师指导下,团队中每个学生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扮演一个或多个具体角色,完成商业计划书编制、可行性研究、企业模拟运行、撰写创业报告等工作。
3.创业实践项目:学生团队在学校导师和企业导师共同指导下,采用创新训练项目或创新性实验等成果,提出具有市场前景的创新性产品或服务,并以此为基础开展创业实践活动。
三、评审程序
(一)创新训练项目评审程序
1.项目团队按照通知要求向学院提交附件1《成都理工大学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创新类)。
2.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评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参加评审。
3.各学院自行组织专家采取适当方式对初选项目进行评审,形成校级创新类“大创计划”立项推荐项目名单(按评审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推荐),并在学院官网首页面向全院师生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公示无异议,各学院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系统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排序报送。
5.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审核各学院校级项目推荐名单,确定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立项项目,并择优推荐省级“大创计划”立项项目,报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6.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领导小组审核、公示推荐省级立项项目名单,公示无异议,报送四川省教育厅审核。
(二)创业训练(实践)项目评审程序
1.各项目按照通知要求向学院提交附件2《成都理工大学2025年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创业类)。
2.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评选符合申报条件项目,并在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系统向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报送。
3.大学生创新创业中心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项目进行网评和答辩评审,形成校级“大创计划”和“重点支持领域”创业类项目名单。
4.学校从校级“大创计划”和“重点支持领域”创业类项目中择优产生省级“大创计划”和“重点支持领域”创业类项目立项推荐名单,报学校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审核通过后,在学校官网首页面向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报送四川省教育厅审核。
四、名额分配
学校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考虑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基础上,结合学院“大创计划”往年组织管理工作,实际测算得出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本年度校级创新训练计划项目数为20项(创新类)。
学校在各学院分配名额范围内推荐不超过1/3的校级创新类“大创计划”项目参加省级“大创计划”立项评选。“重点支持领域”项目推荐数额不超过上一年度国家级“大创计划”立项项目总数的2%。
五、工作说明
1.各项目团队需保证项目的原创性,不得以毕业论文、他人成果、已立项目申报立项,在项目研究过程中坚决杜绝学术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若在项目申报过程中发现上述行为,直接取消项目申报资格;项目执行过程中发现上述行为,则取消项目立项,退回经费资助,记入档案。
2.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再接受项目成员变更申请。
3.各学院项目材料及评审过程原始材料须存档备查,项目评审需有学院相关新闻。
4.科研单位、人才团队自筹经费的推荐项目请在项目汇总表备注栏做说明。
5.学院项目报送需按照评审情况从高到低进行排序。
6.指导教师指导项目数量要求:
(1)原则上导师在本年度只能指导1个项目,上一年度所指导项目结题答辩结果为优秀的导师可指导2个项目;
(2)创新类指导教师所指导项目类别应与自身学科背景或特长一致。
七、材料报送
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各申报团队负责人于2025年4月11日18点前将申报书等相关材料交至传艺大楼Y1212办公室郭老师处,并填写附件4《成都理工大学2025年校级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推荐立项项目负责人信息汇总表》发送至邮箱318979093@qq.com。有意向申报的同学请加QQ群。

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