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更好发挥“三支一扶”计划示范作用,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今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进一步优化了“三支一扶”计划政策措施。主要体现在三个方面:
取消了高校毕业生毕业两年内的招募限制。
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暂未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参照《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执行。
明确在民族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贫困县服务的人员,可结合岗位空缺情况和聘用条件直接考核招聘到服务所在县(市、区)的县、乡事业单位。同时,在上述地区连续服务4年以上且考核合格的,在申报中级、高级职称资格时,其任职年限可放宽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