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为进一步引导我院学生主动参与岗位实习和社会实践,不断深化我院学生的岗位认知、提升就业能力,在新的征程上奋力谱写四川发展新篇章,根据团省委青年发展部《关于开展2022年四川省“逐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预通知》要求,我院根据校团委相关通知要求现组织参加2022年四川省“逐梦计划”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简称“逐梦计划”)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简介
“逐梦计划”是一项以组织在校全日制大学生进机关、进企业、进金融机构、进科研院所、进社会组织、进基层、进乡村开展岗位实习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旨在通过职业体验帮助在校大学生提升就业能力和职业技能,促进大学生就业工作。
二、活动主题
喜迎二十大、永远跟党走、奋进新征程
三、活动对象
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全体在校生
四、活动方式及要求
1.主要依托“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青春汇”平台“逐梦计划”板块,由学生和用人单位开展双向选择确定岗位和对象。
2.平台全年开放运行,6月—9月集中开展暑期实习,寒假及非集中开展时间的实习由学生根据实际自主进行。
3.有意向的学生可在“逐梦计划”平台 “乡村振兴实习”专项中的100个行政村“暑期乡村振兴专岗”实习岗位,与行政村进行双向选择。具体操作步骤见附件1《乡村振兴实习专项操作指引》。
4.学生也可积极报名参与“逐梦计划”平台的“省校合作实习”专项,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习。
5.双选成功后,学生应履行相关承诺和实习义务,遵守用人地及单位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填写附件2《逐梦计划社会实践活动安全责任和疫情防控承诺书》。用人单位为实习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保障,给予一定的实习津贴或食宿、交通补助。
五、活动推进步骤
1. 学生注册(即日起)
学生可通过进入“天府新青年”微信公众号“志愿四川”“青春汇”“逐梦计划”板块进行线上注册。
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直接进行注册。

2. 人岗双选(6月至7月)
学生登陆“逐梦计划”平台,在线选择意向岗位。每人报名岗位数不超过5个。
3. 集中实习(7月至9月)
双选成功后,学生与用人单位提前做好沟通,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开展上岗实习。乡村振兴专项的实习时间不少于30天。
4. 实习鉴定(9月至10月)
实习结束后,学生在“逐梦计划”平台上完成与用人单位互评,并要求用人单位及时出具实习鉴定材料(一式三份)。
5. 总结评优(11月至12月)
学生可参与评选2022年“逐梦计划”优秀实习生,有关评选工作安排后续可继续关注“逐梦计划”平台。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
联系人:史琼、宋伟荣
联系电话:028-84079970、130866028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