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强化现代化建设人才支撑的战略部署,教育引导广大学生踊跃参与学术科技实践,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深刻感悟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切实发挥学生社团育人作用,激励广大学生投身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新征程中,为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贡献青春力量,按照《“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章程》《“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章程》有关要求,根据学校团委相关通知要求,现组织申报2023年度校级科技立项,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正式注册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均可参与申报科技立项。每人申请加入的项目组不得超过2个,且每位项目负责人只能负责一个项目。本科阶段的项目负责人,四年制应为2 年级或 3 年级学生;硕士研究生阶段的项目负责人,应为1 年级或 2 年级学生。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类别及类型
科技立项实行项目制管理,在类别上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三类,在类型上分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创业计划四类。依据项目指导单位,围绕“校级科技立项”赛事,设立非创业计划类、创业计划类、社团专项、青马专项四类专项。
1、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类项目:申请人限本科生,侧重考察论文在基础学科学术探索中是否具有前沿性和学术性。
2、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类项目:限定在哲学、经济、社会、法律、教育、管理6 个学科领域内。鼓励采取社会调查报告形式进行项目推进。
3、科技发明制作类项目:分为A、B 两类,A 类指科技含量较高、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B 类指投入较少,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小制作等。
4、创业计划类项目:聚焦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等方面。
5、社团专项类项目:为支持鼓励学生社团的科技创新所特设专项,该专项内项目须以社团为单位申报,每个社团限报1 个项目,申报内容应与社团业务相关,项目成员应为社团会员,第一指导教师应为学生社团指导教师,项目归属为社团的业务指导单位。
6、青马专项项目:该专项内的项目类型均为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类项目(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研究方向的社会科学类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选题应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为主线,围绕思想引领、文化育人、科创育人、社团育人、实践育人等主题,不断研究和解决新形势下大学生教育、管理和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课题;结合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历史性变革和自身实践形成有理论深度的学术文章;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坚持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论文题目表述应科学、严谨、规范、简明。申请人可根据专业方向、团学工作经历、兴趣爱好和社会实践,自行设计具体题目。
(二)立项基本要求
申报的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项目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申报立项;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立项相关权利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级银奖(二等奖)及以上的项目,已在往届科技立项中立项的项目,均不可重复报名。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类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类项目、科技发明制作类项目必须是学生在校期间利用课余时间且由本人完成的非教学计划安排的研究项目,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论文)、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 创业计划类项目在报名时若已完成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三)申报形式
项目以团队形式申报,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控制在3-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2人。对于跨院组队申请的项目,项目归属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为准。项目立项后原则上不再接受项目成员变更申请。2022年度的未顺利结项项目将限制参与新项目的立项。
三、名额分配
校团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各学院学生人数比例测算基础立项名额,结合各学院在最近一届“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上一届科技立项结题率中的工作实绩测算奖励立项名额,合计测算出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本次推荐参加校级科技立项名额如下:拟推荐重点项目1项、一般项目5项、自筹项目10项;社团专项项目由校团委组织评审立项(全校社团专项重点项目10项、一般项目15项、自筹项目至多20项);青马专项由校团委和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评审立项(全校青马专项重点项目至多10项、一般项目至多15项目、自筹项目至多20项)。
四、申报及评审程序
1、项目团队按照通知要求撰写项目申报书,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类项目、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类项目及科技发明制作类项目填写附件1《大学生科技立项项目申报书(非创业计划类)》,创业计划类项目填写附件2《大学生科技立项项目申报书(创业计划类)》,社团专项项目填写附件3《大学生科技立项项目申报书(社团专项)》,青马专项项目填写附件4《大学生科技立项项目申报书(青马专项)》,在“砚湖易办”--“事务中心”--“校级科技立项申请”进行项目申报,经项目第一指导教师在线审批后,非创业计划类项目和创业计划类项目请于3月20日下午6点前提交至学院团委进行审核,社团专项项目将直接提交至校团委进行审核,青马专项项目将直接提交至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审核。
2、学院对申报项目(非创业计划类项目和创业计划类项目)组织初审,评选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参加评审。学院将组织相关专业教师组成评审小组对初选项目进行评审,根据学院的立项名额,形成4 类项目(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创业计划)的立项推荐名单(按评审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推荐),注明“推荐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不予立项”,并于3月22日至3月24日在学院公示栏及网站予以公示。社团专项项目、青马专项项目须于 3 月 27 日之前由第一指导教师完成在线审批,其中,社团专项项目后续由校团委社团管理科统一组织评审,青马专项项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评审及后续工作。
3、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团委于3月27日之前在“砚湖易办”--“事务中心”--“校级科技立项申请”完成审批,明确项目推荐排序及项目类别(包括“推荐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不予立项”)。
4、校团委审核学院团委推荐立项的名单及项目申报材料,同时组织学院上报的“推荐重点项目”以及社团专项项目、青马专项项目进行评审,最终审定各类项目的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立项名单,并进行公示。
5、项目立项自公示期满日生效,研究、设计或实践周期为 1 年,后续将对立项项目进行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
五、中期检查及结题验收
1、中期检查将在立项之后半年开展,立项项目团队填报项目中期检查事项表格,经项目指导教师、学院团委或学生社团业务指导单位审查项目执行进度并报校团委。
2、结题验收将在立项之后 1 年开展,基本结题形式为: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哲学社会科学类社会调查报告和学术论文、科技发明制作类项目须形成高质量的不少于 5000 字的学术论文或调查报告或科技发明制作报告,创业计划类项目须形成高质量的不少于 5000 字的商业计划书和路演 PPT。学院团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制定详细结题要求。
3、一般项目和自筹项目由各学院团委根据学科专业特点组织结题评审,重点项目及社团专项项目由校团委组织结题评审,青马专项项目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结题评审。
六、项目激励
1、校团委将对重点项目、一般项目给予经费支持:重点项目资助 1500 元/项,一般项目资助 1000 元/项。奖励经费将分 2 次划拨,立项初期划拨 50%的资 助经费,项目结题验收通过划拨剩余50%的资助经费,不能结题的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不划拨结题资助经费。
2、项目结题验收合格,将颁发项目结题证书。
3、结题验收评定为“优秀”的项目,将颁发优秀项目荣誉证书。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学院团委联系。
联系人:史琼 028-84079970
胡星 189177800589
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