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02日 18:34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评选认定办法》的规定和要求,通过个人自愿申报、学院统一答辩、结合各专业实际情况,经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以下拟推荐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期:2021年11月2日至11月4日。公示期有异议,请致电学院学生科办公室028-84079970,或到学院学生科办公室(艺术大楼Y1211办公室)实名反映情况。
拟推荐名单详见附件。
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
2021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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