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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2023年10月27日 14:33

各班级:

现按学校相关规定开展2022-2023学年研究生优秀评选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奖项、参评对象及名额分配

1.优秀研究生(10人):20212022级在籍全日制硕士生。

2.优秀研究生干部(4人):20212022级在籍全日制硕士生。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

1.基本参评条件

2022-2023学年,研二学生课程成绩位列班级前30%,研三学生总成绩位列班级前30%

2.思想政治要求

1)热爱祖国,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

2)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心时事政治,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3)尊师重教,团结同学。

4)自觉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3.日常纪律

1)爱护学校荣誉,遵守校纪校规,树立为学校增光的责任感,在公共场所举止文明得体,无违法违纪行为。

2)遵守学校关于公寓管理的规章制度,公寓卫生状况良好。

3)遵守实习安全规定,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遵守实验室安全规定,规范操作,规范使用实验器材和原料。

4.学习科研

学习成绩优异、具有较强的科研(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全面发展并积极投身科学研究(实践训练),在理论创新、技术创新方面取得显著业绩,或参加国际性、全国性重大的学术、科技、文化等竞赛或实践活动,并取得国家或省部级奖励,为学校、为社会做出特别贡献或赢得重要荣誉的研究生。

5.社会实践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发挥专业优势,服务社会。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志愿者服务,勇于吃苦,深入基层,服务社会。

积极承担各级组织和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在工作中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能力,受到相关部门表扬或表彰。

参评优秀研究生原则上要符合以上条件,如有特殊情况(如:做出突出贡献)可提交学院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二)优秀研究生干部

       1.基本参评条件

2022-2023学年担任学校、学院研究生会、党支部、班级干部等连续满一年及以上,学院、班级民主考评合格。

       2.思想政治要求

       (1)热爱祖国,弘扬民族精神,维护国家利益和民族团结。不参与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影响国家统一和社会稳定的活动。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集体荣誉感,正确处理个人、集体和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

       (2)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关心时事政治,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坚定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3)尊师重教,团结同学,能起到模范和表率作用。

       (4)自觉遵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要求,遵守有关保密规定。

       3.学习科研及日常表现

       (1)学习刻苦努力,认真完成培养计划,积极参加各类学术活动和学科竞赛,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2)无违纪行为。

       (三)具以下情形之一的研究生不具备评优资格:

       (1)参评学年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校纪校规处理者。

       (2)参评学年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3)参评学年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4)在参评学年内,未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课程或虽参加了规定课程学习、但出现所修课程不及格或考核环节不合格者。

       (5)基本修业年限内因私出国留学、疾病、创业等原因未在校学习者(因国家和单位公派出国留学或校际交流在境外学习的研究生除外)。

       三、评选程序

       1.个人申请:本人自愿申请,所有申请人请在1027日下午17:00前将书面申请材料提交至学院Y1212办公室。

       2.学院推荐:学院学生工作工作小组严格把握评选条件和标准,在规定比例内择优推荐优秀研究生、研究生干部人选,确保推荐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推荐名单将在1031日在学院公示,公示期3天。

 

附件:

1.《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评优推荐汇总表》

2.《成都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登记表》

3.《成都理工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

 

 

传播科学与艺术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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